
今天給各位分享我某公司進口一批鋼材的知識,現在開始吧!
我國某公司從國外某公司進口一批鋼材,合同規定貨物分兩批裝運,支付方式為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每批分
1、不合理 因為銀行處理的是單據,不管現實中的貿易是怎么樣的,只要賣方提供的單據與信用證中相符,銀行就必須付款。單據和信用證不符才是拒付的合理原因。
2、若想保證貨物質量而且不失公平,在規定檢驗證書時,可以要求出口國檢驗重量,進口國檢驗質量。也可以規定出口國檢驗,進口國復檢。
、我某公司向外國某商進口一批鋼材,貨物分兩批裝運,支付方式為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
開證行做法合理,信用證交易是不看商品和交易合同的,開證行在單證相符、單單相符的情況下,必須付款。
有關國貿知識的案例與分析
六、案例分析題(本題15分)
我某公司收到國外開來的信用證一份,由設在我國境內的某外資銀行通知并加保兌。我方在貨物裝運后,正擬交單議付時,忽接到該外資銀行通知,由于開證銀行已宣布破產,該行不承擔對該信用證的議付或付款的責任,但可接受我方委托向買方直接收取貨款的業務。對此,銀行是否應付款?簡述理由。
答案:我方應按規定交貨并向該保兌行交單,要求付款。因為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信用證一經保兌,保兌行與開證行同為第一性付款人,對受益人就要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只要受益人在信用證的有效期內將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遞交保兌行,保兌行必須付款。
八、案例分析(共20分)
1、北京一家公司向巴黎一家公司發盤,其中規定有效期到3月10日為止。該發盤是3月1日以特快專遞寄出的,3月2日北京公司發現發盤不妥,當天即用電傳通知巴黎公司宣告撤回該發盤。問這樣做是否可以?發盤是否可以撤回?根據是什么?
2、有一份CIF合同,貨物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裝運港裝船,受載船離港4小時后觸礁沉沒。第二天,當賣方憑手中持有的提單、發票等裝運單據要求買方付款時,買方以貨物全部損失為由拒絕接受單據與付款,于是雙方發生爭執。問:此案應如何解決?為什么?
3、我某公司向外國某商進口一批鋼材,貨物分兩批裝運,支付方式為信用證,每批分別由中國銀行開立一份信用證。第一批貨物裝運后,買方在有效期內向銀行交單議付,議付行審單后,即向該行議付貨款,隨后中國銀行對議付行作了償付。我方在收到第二批貨物后,發現貨物品質不符合合同,因而要求開證行對第二份信用證項下的單據拒絕付款,但遭到開證行的拒絕。你認為開證行這樣做是否有理。
答案:八、案例分析(
4X5
分
共
20
分)
1
、答:可以,該盤可以撤回。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約定,一項發盤,即使是不可撤消的發盤亦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于發盤送達被發盤人之前或同時送達被發盤人即可。中法均為《公約》締約國。
3月1日的特快專遞,3月2日不可能送達巴黎公司,故3月2日發出的電傳撤回通知能早于該發盤到達被發盤人。
2
、答:風險已經在貨過船舷時轉移給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受到損失,與賣方無關,買方不應該以此為由拒付。只要賣方交的單據合格買方就應該付款,因為是象征性交貨。
3
、答:開證行拒絕有理。開證行在單證相符時必須付款,不管貨物是否與合同相符。有關品質不符,進口方直接向出口方索賠。
我某公司進口一批鋼材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

admin
發表評論